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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项目如何布局“一带一路”?
发布:秘书处网络信息部    来源:中国人文外交促进会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在能源、矿产领域,2015年中国对海外的直接投资延续了自2012年的下降趋势。根据美国企业研究所的数据,截止至今年8月,中国今年在能源领域超过1亿美元的境外直接投资项目仅有8个,在采矿业超过1亿美元的境外直接投资项目仅有5个,投资额两项相加仅占到中国今年海外投资总额的12%,远低于2008年到2013年间每年占比超过60%的水平。

尽管如此,中国在能源领域的海外投资、合作仍然是国内外关注的一个重点。特别是考虑到在常规的能源、矿产开发利用之外,广义的中国海外能源项目涵盖了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核电技术输出、可再生能源设备出口乃至高耗能产业产能转移等上下游行业的投资和合作,而2015年中国在这些领域有不少大的动作。比如在海外工程合作领域,同样根据美国企业研究所的数据,到今年8月能源类工程金额占到中国海外工程合同总金额的近一半。核电等技术的出口更是当前中国领导人向海外推广的重点。

“一带一路”无疑是描述中国2015年在这些领域动态的一个核心词。这不仅仅是因为在该战略的政策文件中,能源、电力领域的国际合作被明确列为优先发展领域之一,而且因为在该战略驱动下,一批大型项目在2015年相继实施。在这些项目中,有的是在2013年“一带一路”概念首次提出后,2014年开始规划、2015年正式落地的新项目;也有的是原来已有项目,被重新纳入这一战略的范畴,并得到新的政策支持。

在很多关于“一带一路”的政策讨论中,这些与能源有关的投资合作项目往往被归于同一类型,相关企业也乐于这样的归类。但是仔细观察可以发现,尽管都与能源有关,石油天然气、电力、煤炭、核电、可再生能源以及钢铁、建材等高耗能产业参与“一带一路”的逻辑有很大的不同,其性质和前景也大相径庭。这些项目中,一些符合商业的内在合理性,一些项目具有明显的政治因素,而另一些似乎只是搭上了“一带一路”这条大船,在未来实施中存在风险。

石油和天然气

在石油、天然气和煤炭开采领域,近年来中国海外投资的步伐明显放慢。在低油价和反腐风暴的双重夹击下,中国过去几年投资的一些海外能源项目风险开始凸现。2015年中国石油央企对这类投资显得更加慎重,基本没有投资大的海外石油开采项目。同时和几年前比较,由于国际石油价格的下跌,中国通过直接投资海外油田项目提升国家能源供给安全的需求明显减弱。理论上,中国今后几年里在这类项目的投资决策中政策性因素将会减弱,商业性因素将会加强。

但是在“一带一路”、“互联互通”的愿景下,2015年,在“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的油气运输通道项目获得特别的重视。比如,继2014年9月开工的中国-中亚天然气管道D线塔吉克斯坦段后,中俄天然气东线管道中国境内段于2015年6月正式开工。同样在2015年,由中国设立的丝路基金与俄罗斯亚马尔液化天然气一体化项目的最大股东诺瓦泰克公司签署框架协议,将投资购买这个全球最大的液化天然气项目9.9%的股份。这也是丝路基金2014年12月注册成立后在油气领域投资的第一单。

这些项目具有明显的“公共”属性。除了被认为可以加强中国能源供给安全的因素外,显然投资这些油气运输工程还具有加强与特定国家合作紧密性的政治考虑。而相关天然气工程的实施还肩负提升中国能源结构、改善环境质量的任务。

2015年中国海外油气投资贸易领域的另一个重要特征是,中国民营企业的日益活跃。比如新疆广汇能源2015年的定向增发方案中,明确10亿资金将用于投资哈萨克斯坦LNG清洁能源一体化项目。另一家中国民营企业——洲际油气,也在2015年完成了交易额达3.4亿美元的对哈萨克斯坦克山公司的收购。

一个更加值得关注的趋势是,2015年以“进口原油使用权”和“原油进口权”逐渐放开为标志的国内油气贸易体制改革的推进,为国内中小民营能源公司提供了一个参与国际市场的难得机遇。截至2015年11月,已有宁夏宝塔、山东东营亚通等六家民营原油加工企业获得进口原油使用权和原油进口权,另有一批企业的原油进口相关资质正在申报中。而在这之前,中国的原油进口主要被中石油、中石化两家垄断。

“两权”的放开不仅会对国际、国内两个原油市场产生影响,而且将会为中国民营油气企业带来历史性发展机遇。面对瞬息万变的国际能源市场,与大型国企相比,中小民营能源公司在机会捕捉、快速决策、风险承担方面具有优势。依托中国对能源的巨大需求,凭借已有一定基础的民营资本和企业家精神,中国民营企业中未来诞生出像嘉能可这样的世界级能源、大宗商品交易公司也未可知。

电力和可再生能源

中国2015年在电力领域的海外投资、合作的项目众多。除了中国企业在哈萨克斯坦、巴基斯坦等国投资建设常规火电站外,这一领域的一个亮点是,中国企业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上的海外投资或工程合作。比如中国太阳能企业——天合光能在印度和泰国投资的工业园,中国核电企业对英国、罗马尼亚、阿根廷等地核电项目的投资开发,中国水电企业在安哥拉、尼泊尔等国投资兴建水电项目,三峡集团在巴基斯坦投资的风电项目,中交建在英国中标潮汐发电项目等,在2015年都得到重要进展。其中2015年4月在中国领导人访问巴基斯坦期间,两国签署谅解备忘录,由中方投资建设巴基斯坦卡洛特水电项目。这个总投资金额达16.5亿美元的水电项目,也是丝路基金成立后的首个对外投资项目。

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领域,中国企业具有国际竞争优势。比如在风机和太阳能面板等可再生能源设备制造业,中国企业一直以来就以外向型为主。通过向海外投资,中国企业可以避免出口产品被征收高额关税,并且能节省物流成本,具有经济合理性。在核电领域,中国企业已经逐步掌握一些技术优势,通过投资海外核电开发项目,有利于中国技术更快进入国际市场。从更广泛的角度上说,在对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设备的出口中,中国的角色从“能源输入国”转变为“能源输出国”,对国际能源市场的结构改变具有深远的意义。

而中国企业对另一些海外电力项目的投资显然掺杂了非商业性考虑。比如,最近中国国企以23亿美元收购正身处困境的马来西亚政府投资基金(1MDB)拥有的部分电力资产,这一交易被包括华尔街日报在类的国际媒体认为具有很强的“政治色彩”。中国企业在这些收购中,是否为了响应“一带一路”的国家战略而支付了溢价,将在今后有待观察。

高耗能产业

很多分析认为,“一带一路”战略设计的一个重要初衷,就是为了化解中国国内的过剩产能,而过剩产能问题在以钢铁、水泥等为代表的高耗能产业尤其突出。这个设计的基本思路是,利用中国充裕的外汇储备,在国际市场上为国内企业创造新的需求,为中国的经济结构调整赢得时间。

根据这个思路,国内产能过剩行业将至少从两个方面受益于“一带一路”战略。一方面,这些行业的产品是“一带一路”中大量基建项目直接需要的,可以增加国内产成品的销售。另一方面,这些行业中的企业还可以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投资设厂,把国内过剩的生产线转移出去。

这些行业中,很多企业的确把“一带一路”视为一个重要机遇。根据报道,2015年已有一批国内钢铁企业宣布在包括哈萨克斯坦、印尼等沿线国家投资设厂。在水泥行业,国内包括华新、海螺、红狮、上峰等大型水泥企业都纷纷推出了在“一带一路”区域的投资计划。很多地方政府也出台政策支持本地产能过剩企业投资海外。

但是,这个利用“一带一路”战略使中国高耗能、产能过剩产业摆脱困境的思路有一些不可忽视的弊端。

首先,由于这些企业在“一带一路”战略下拓展市场的竞争力主要来自于中国投资基建项目的采购,这个思路的实质还是由财政继续为中国的高能耗企业提供补贴,违背了中国希望向低碳、高附加值经济结构转型的初衷。其次,在中国目前严峻的环保压力下,如果这些企业在国内生产产品销售到海外,将对中国减少能耗、治理污染的努力不会有正面的帮助。第三,如果这些企业利用闲置生产线在海外设厂生产,看似一个双赢的方案,但却并不能解决国内产能过剩中最棘手的问题,即解决所在企业职工的再就业问题。正如笔者在之前一篇文章(《中国的“后钢铁”时代》)中提到的,对钢铁等正在面临结构性下降的行业,需要认真考虑的是产业替代和人员技能的更新,而不是又一轮的刺激计划。

从以上分析看出,中国能源及其上下游企业投资“一带一路”国家、地区的动因和逻辑是多样的。有的是基于企业自身的国际市场竞争力;而有的项目之所以能够推进,则主要是获得了政府直接的财政和金融支持。还有一些企业,或许更多地是通过参与“一带一路”这一国家战略,获得社会学理论中强调的合法性(legitimacy)。这不仅适用于需要彰显“政治正确”的大型国企,也同样适用于需要得到国内各级政府、金融机构和舆论直接或间接支持的的民营企业。

从企业角度,这些都是可以帮助企业发展壮大的战略,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从政府的角度,应该认真分析“一带一路”下各类项目的不同性质,同时确定对项目的不同预期和考核目标。对具有援助性质的项目,需要通过法定程序确立适当的预算。而对商业型项目,需要明确企业的市场投资主体地位,并且对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贷款涉及的项目,设立符合市场标准的投资回报要求。(
本文转自凤凰国际智库,作谭浩,系澳大利亚纽卡斯尔大学商学院高级讲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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